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429條規定,所有在香港注冊的有限公司之年度財務報告均需香港注冊會計師審核,以便公司各股東于每年股東大會閱覽。
此外,香港稅務局也要求有限公司隨報表附上已審核的財務報告以做評稅之用。核數師報告即由持有香港CPA的持牌會計師對公司本年度的業務進行審計,并出具意見報告。核數報告不僅可以用作報稅,還可用做信貸、借貸審查,同時亦可通過核數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并保障股東的權益。
香港公司進行審計時公示公司的運營狀況,即向相關人員(如股東)社會和特定部門(如稅務局、銀行等)做出資產和運營狀況的公信力報告,此報告也可作為香港商業移民資料。
